廖孖記腐乳風波|海關收廖孖記產品舉報  食安中心:「本地生產」非中心資料

社會

撰文: 陳展棋

發布時間: 6 小時前

最後更新: 5 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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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孖記腐乳的第三及第四代負責人,近年受訪均強調腐乳手工製造,並提及使用加拿大黃豆,但從未提及白腐乳是由供應商提供。第四代負責人認為,做法仍屬「香港生產」。強調招紙當中,「調味精良,精心監制」是爺爺留下來的標語,並非刻意避開香港製造說法。

海關表示,已接獲相關舉報,正在跟進,如發現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會採取適當行動。海關指,《商品說明條例》並沒有強制規定在貨品或包裝上,必須列明產地來源資料。

但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,所有標示或附在商品上的商品說明,均須正確無誤,商戶如就有關貨品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,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。

就著廖孖記稱,食安中心亦「認可」產品屬本地生產。食安中心回覆指,這些涉事食品包裝上的標籤資訊,並非食安中心的資料。食安中心表示,會依據涉事食品包裝上的標籤資訊,將受影響食物的相關資料,包括食品名稱、品牌、來源地、批次和食用日期等,詳列於新聞稿內,讓公眾辨識是否持有受影響批次的涉事食品並且停用,以及將產品退回至原購買點或指定的回收點。

如何才算本地製造腐乳?   產地來源證有提及定義

廖孖記稱自己僅「本地生產」,指不敢提及香港製造。如何才算是本地製造?

翻查工業貿易署資料,目前產品證明大致分為香港產地來源證(CHKO)、以及產地來源加工證 (CP)兩種。當中以香港為產地的產品,必須在本港經過製造工序,有關工序需永久及實質地改變了原材料的形狀、性質、形態或用途。當中附錄一列明,合資格腐乳需「從黃豆製造」,經過碾磨、發酵、混和及塑形,才符合香港產地來源證資格。

一直從事食品批發的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向本報表示,工貿署目前委託廠商會、以及工總協助處理產地來源證事宜。當產品取得產地來源證,就可以以香港名義產出至外地。如非就需要同時列明,加工及產出的來源地。

黃家和指,如提供予廖孖記白腐乳的供應商,是本地製作白腐乳,可取得相關證明。不過如從內地購入,則料未能取得相關資格。他表示,如果事件日後牽涉商品說明條例等調查時,產品包裝字句、以及有否產地來源證,料會成為執法人員考慮的依據之一。

黃傑龍:不應提及如三十年前一般現場製作腐乳

敘福樓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傑龍於社交平台發文,質疑廖孖記早前進行的宣傳、訪問,不應提及如三十年前一般現場製作腐乳。如不能再於香港製造白腐乳,只能夠坦誠向消費者公布,所有商業活動應是誠信行先,絕不應「靜雞雞」更換。